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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耶穌、作門徒
譚偉德宣教師
近日到醫院探望長者時,對面床有位婆婆請求我教她如何向上主祈求,她很想得到上帝的幫助。人遇困難、疾病、痛苦,很自然找人幫助,或求神靈保佑。其實,有些基督徒信耶穌也抱著求神保佑的心態。
當然,上帝看顧保守信徒,在困境中成為我們的力量和幫助。但耶穌基督不單是我的救主,他也是我生命的主人。傳福音時,表明信耶穌就可獲赦罪,得平安永生,並無錯誤。但傳福音更應教導人作耶穌的門徒,把個人生命的主權交給耶穌,跟從主走人生路。如果信徒單以耶穌為救星,不願捨己跟從主,那末這些信徒跟拜黃大仙、拜觀音的善信並無兩樣;分別的只是善信入廟拜神,信徒去教會求神。
信耶穌不能只要上帝藉耶穌賜與的福氣救恩,卻不肯作耶穌的門徒,聽從順服主。作門徒是幸福的,因為耶穌代我還清罪債;作門徒也是痛苦的,因為我要放棄自己生命的主權。耶穌命令我先求上帝的國和義,我卻先求自己願望的成就;耶穌命令我幫助困苦的人,我卻對受苦者無動於衷;耶穌命令我愛仇敵,我卻仍然對仇敵懷恨在心;耶穌命令我們彼此相愛,但我們卻互相爭鬥仇視!
耶穌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來跟從我。」(太16:24);耶穌要求人作祂的門徒。信耶穌容易,作門徒困難;因作門徒就要付出代價,作出捨棄。